信息摘要:
1、無標識和檢驗證書或報告的鋼絲繩索具,嚴禁投入使用。 2、鋼絲繩索具使用前應進行日常檢查,發現鋼絲繩或金屬附件的損壞超過報廢標準時嚴禁投入使用。 3、鋼絲繩索具嚴禁超
1、無標識和檢驗證書或報告的鋼絲繩索具,嚴禁投入使用。
2、鋼絲繩索具使用前應進行日常檢查,發現鋼絲繩或金屬附件的損壞超過報廢標準時嚴禁投入使用。
3、鋼絲繩索具嚴禁超載荷適用。
4、鉤頭下吊索分繩夾角不得大于120º。特殊裝置鏈條、吊鉤、吊環等金屬附件的吊索,相互間應用卸扣連接,其額定載荷應相等。吊索起吊要平穩,并應避免沖擊載荷的作用。
5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鋼絲繩在銳角處發生彎折或與載荷碰撞。禁止托拽或從高空向下摔扔鋼絲繩吊索。不得在超過-40度和 100度溫度范圍外使用。不得暴露在腐蝕性的氣體、液體或蒸汽中使用。
6、停用半年以上(包括半年)后又重新使用的鋼絲繩索具,使用前應進行檢驗,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;對貯存期超過二年的鋼絲繩索具,必須按國家標準抽樣進行拉力試驗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以上是鋼絲繩索具如何安全使用的介紹,如需了解更多可在我公司官搜索鋼絲繩索具了解更多相關信息,也歡迎您來電咨詢。